City Girl们钟爱的那一杯酒,你知道是什么吗?
一九九六年,麦当娜正端着一杯饮品,在洛克菲勒中心六十五层的彩虹厅极目远眺,她望见的是整座纽约市那不朽的喧嚣景象。
作风独特,行事高调的麦姐,是流行音乐界的传奇。
而她手中拿着的那杯酒,也同样是传奇。
它的名字叫:
大都会(),在香港翻译作柯梦波丹。
美剧《欲望都市》中,纽约居住的多位都市女性,聚会时常饮用的,正是这款大都会。
大都会,喜欢鸡尾酒的City Girl必备。
大都会见证了她们的奋斗,也陪伴她们寻找爱情。
同她的伙伴们在影片《欲望都市》中表明:唯有大都会才是她们的至爱。
如果可以的话,醺崽觉得她们甚至想把大都会娶回家。
为何《欲望都市》会将大都会作为她们的选择?
这个问题,就和邦德为何总选择干马天尼(Dry )一样。
Emmm,你们问马天尼是谁?邦德为什么总要干他?
这问题超纲了,我们还是继续说大都会。
不同的鸡尾酒像不同的人,有自己独特的气质。
假如给大都会一个称号,那会由醺崽认真刻画出:追求幸福。
《欲望都市》中有一位专栏写作者,她毕生的目标是追求&Love(高端商品和真爱),只偏爱那些华丽夺目的物件。
大都会这杯酒就是如此美好而耀眼。
混合酸甜可口的蔓越莓饮品,加入橙香烈酒,还有青柠饮品,这款鸡尾酒果香十分突出,是各种带水果风味的鸡尾酒里味道最浓郁的一种。
酸甜的口感加上粉色的外表,非常受女孩子喜欢。
《欲望都市》电影结尾处,四位主角再次相聚,桌上摆着每人一杯的都市鸡尾酒。
问:为何我们之前不再点它了?
说:因为所有人都跟着开始喝了。
那么为什么大家最后还是选择了大都会?
因为 说:经典的味道最好。
大都会,就是这样的经典。
这个饮品在美国1989年的鸡尾酒竞赛中摘得桂冠,如今已风靡全球将近三十年了。
标志性的红色,广受明星们的喜爱,大都会也是流行文化的宠儿。
这份流行既源于明星们的偏爱,也源于大都会本身的魅力。
蔓越莓汁与青柠汁混合后的漂亮粉红色,充足的甜味和酸味。
即使伏特加带来了一定的酒精浓度,但仍有充分的水果气息。
装在纤细精致的马天尼鸡尾酒杯中,更使这份味道具备了仪式感。
还是跟着醺崽来研究一下怎么把大都会娶回家吧:
准备材料:
四十五毫升伏特加饮品,以柠檬风味为佳,十五毫升君度橙味酒,三十毫升青柠液体,六十毫升蔓越莓液体,以及足量冰块。
作为点缀,你可以使用青柠或者红樱桃。
做法:
把冰块和所有配料放进摇酒器里摇晃,接着把摇好的酒液倒进鸡尾酒杯里就可以了。
这一杯大都市,醺崽献给每一位City Gril。
世界虽然偶尔艰难但却经常美好,愿你们在尘世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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