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招生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根据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安全。 我们将在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统筹谋划、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地开展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2、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工作,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检查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监督检查和报告处理工作。 复查期间,学校检查组将对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复试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相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复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招生工作的公平正义。 ——考试招生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并成立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接受学校检查组的工作指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办理情况的监督报告。 各专业(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复试招生工作。 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复试组。 复审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要求由教研室(学科部)负责人、导师组成员和同学科专家组成。
各培训单位要严格加强复试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培训单位党委(总支)要严格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和纪律检查。
研究生复试录取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环节责任。 复试工作中,各培训单位为主体负责,各复试组直接负责,导师负责主持。
(二)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
各培训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良好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指导员和专家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复试工作的情况。熟悉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规范操作。 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安徽医科大学考研,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复试导师、专家、助教等工作人员如有家属或亲属报考该学科(专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回避政策,不得参加复试。
(三)加强复试场所公共卫生
各培训单位要在本单位相关疫情防控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落实复试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区域,放置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3、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应遵循《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复试成绩线A类),学校不会单独设置复试分数线。 总成绩或单科成绩未达到复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于报考“退役军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进入复试的基本考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达到国家线以上20分(含)以上”。相应科目,且单科成绩低于国家线“5分(含)及以上”。
四、复试方式、安排、内容、形式及评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于测试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组成部分。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和方式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自主确定。 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把道德放在第一位,把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注重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强创新潜力考核,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复审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办学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生源充足的学科,会实行有缺口的复试,缺口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生源充足或基本充足(合格生数≥计划数)的专业不再接受学生调整。 对于合格学生人数小于缺口比例的学科(专业),凡符合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生源调整开始前,将公布进入择优复试范围的考生名单。 名单上如有放弃复试的考生,不再按顺序递补。
(一)复验方法
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采取考生现场复试或网上远程复试形式,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公布。 同一专业、同一批次采用相同的复试方式。
(二)复试安排
自愿报名的考生将首先参加第一轮复试,并根据总成绩排名。
(三)复审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职业素质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特点、学校特点,在保证复试合格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复试流程,优化复试程序。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可操作。
1、职业素质考核(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或学科应当独立组织实施分类复审,重点关注学术和专业学位。 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其他职业相关素质的考核,可以通过专家问答、技能/实操、综合案例分析、方案设计、命题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内容由每个单位。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该形式由各培训单位或学科自主组织,包括专业英语、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 具体内容由各单位确定。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考核通过信息考察、面试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项、专家推荐信等; 候选人以往的学术学习情况、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道德品质; 对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进行综合评价; 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表现; 专业精神、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综合评价人文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
面试由各培养单位复试专家组组织,面试时间、程序及相关安排提前向考生公告。
(4) 评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素质分+专业英语分+综合能力分
对于因复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组的专业,为平衡不同面试组专家评分差异,保证公平公正,拟计算通过消除组间差异来进行复试分数。 具体方法如下:
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方法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专业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同一专业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2、总分(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复审要求
复试前,各培训单位须要求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及学籍核验结果、政审表等材料均经过严格审核和核实。 同时采用“人脸识别”、“证人识别”,对“报考数据库”、“学籍学历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等进行综合比对等措施”用于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和核实。 注意不要为了复试而“应试”。 复试过程中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应成立。
每位候选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位候选人的回答均现场记录。 面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5、招生计划管理及生源调整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1、严格控制分专业计划调整。 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经过一轮复审后,确需调整计划的,各培养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学校批准。单元。 但是,学术类、临床(牙科)专业学位和其他三类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允许互换。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换。 《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节目单独使用,不得挪用。 参加一轮差别复试并合格但因名额有限而未录取的考生,如果追加方案获得批准,可直接补充并公布。 未录取合格考生若无缺口,新增空缺职位将进入下一轮转学考生复试。
2、第二轮调整复审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进行二次分配。 严格控制未完成计划的再分配。 剩余计划的二次分配,优先考虑生源好的培养单位,其次考虑生源好的培养单位。 申请追加预案的要求和程序将在第二轮复审后另行通知。 二次分配计划专业,如有上一轮复试通过但未录取的考生,应按照录取原则重新录取。 如无差距,对未录取的合格考生可再次进行公开调整,并组织复试补录取。
三、各培养单位、各学科(专业)在申请追加计划前,严禁在没有计划的情况下进行复试或调整复试。
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培养单位,相应减少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二)学生调整的原则和要求
我校有空缺的专业接受所有转学生(包括校内转学生和校外转学生)。 具体要求参见《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整方案》。
6. 体检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体检应在安徽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进行,另行通知。 新生体检报告将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29号)。 3)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取消招生学生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 )文件已实施。 对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如色弱、色盲者不能报考我校医学、理工、教育专业)。 请在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安徽医科大学考研,以免因体检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品德可以采取“信传”或“外传”的形式。 信转考生的实际表现材料须加盖考生个人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并报送各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党委(总支)负责审核结果并向研究生院报告。
八、录取原则
(一)凡参加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复试成绩加权总分为100分,其中60分为及格线。 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如果您未能完成复试的所有方面,您将不会被录取。
(二)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的全日制和兼读制考生,复试后分别排序,分别录取,不得随意调整。
(三)各学科(专业)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序;学术与专业学位不同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分中确定录取到低分。 类别(只有两类:全职非定向就业和兼职定向就业)。 如果最后招生计划中的学生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较高者被录取。 如果再次相同,则以英语初试成绩最高者录取。 同时,确定导师(未列入招生目录的导师和今年未在研究生院注册的新招生导师不得招收学生)。 定向就业候选人须申请定向培养协议,由学校、单位、个人签署。 申请必须在正式录取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非全日制录取的考生,不办理户籍变更、档案调整、人事或组织关系变更,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学金政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学费暂时相同。
(五)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者完成学历(学籍)审查、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擅自参加考试等行为代补、体检、或因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原因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相关材料缺失或隐瞒已培养或已培养学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学生受乡村自由令指挥者任何时候均不予入场,并自行承担责任。 对作弊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录取后3个月内,所有考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综合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候选人阶段”、“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三年内参加国家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照顾政策。
(七)有关临床培训单位要做好“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录取后应尽快与考生签订住宿培训协议,并做好向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九、信息披露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通知》(教函[2013]9号)精神,我校研招工作坚持“十公开”原则,积极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将复试成绩汇总整理,填写《硕士研究生按学科(专业)成绩公示表》,并向各学科室公布结果尽快候选人。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在网上公布。 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此外,我校还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并记录招生复试信息。平台”并予以公开。
十、招生纪律
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和研究生导师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强化自律和责任,坚持公平公正,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确保各类考试顺利进行。试题不泄露,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保密性。 必须严肃认真,坚决抵制非法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各学科(专业)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
各培训单位将在复查时进行完整、有效的录音、录像,确保如有异议,可追溯审查。
对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并将进行直接调查。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或者有新工作安排的,以新政策为准。 学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做出调整。 如有变更,我们将另行通知。 根据本规定,各培养单位、各学科(专业)应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应急预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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