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尾酒全书 郑元涛读《结婚典礼》|伯杰小说中的婚礼发生在哪一年?

日期: 2026-01-14 15:06:18|浏览: 6|编号: 160041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鸡尾酒全书 郑元涛读《结婚典礼》|伯杰小说中的婚礼发生在哪一年?

那本名为《到婚礼去》的书籍,它是由约翰·伯格所创作,经由郑远涛进行翻译,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时间是2019年10月,这本书共有272页,定价为52.00元 。

哪怕詹姆士·乔伊斯的书粉,也不可能不清楚6月16日这个日子,1904年6月16日,乔伊斯首次与诺拉·巴纳克尔(Nora )小姐相识后约会,这位小姐后来成了乔伊斯夫人,为作纪念,作家把具有非凡影响力的作品《尤利西斯》的故事背景设定在这一年这一月这一日,借小说男主人公布卢姆于都柏林街头徘徊十八小时的经历还有意识方面流动呈现出文学领域中富有生机活力且充满趣味的一天,每年在世界各个地方都有读者欢庆“布卢姆日”。

曾经,有个来自伦敦的十四岁小伙子,在连接1940年和1941年的那个冬天,航行于《尤利西斯》的词语海洋,迷失其中,流连忘返,那时他并不晓得,此书作者乔伊斯正在瑞士苏黎世生命垂危 。当二十世纪列车快速行驶到世纪末,那个十四岁的小伙子约翰·伯杰(John, 1926 - 2017,又译约翰·伯格)已然成为著名作家,六十九岁时写成一本以时间为主题的小说To the(1995) 。向读者透露一个日子的他,妮农()的婚礼会在“六月七号”举行,且是“礼拜五”。因翻译《到婚礼去》而记住这个日子的我 。

尚·菲列罗 ,这位因 “冷战” 而搁置在异国多年的父亲,泽德娜 ,这位母亲,一西一东,同时将大半个身驱穿越欧洲,只为去参加女儿妮农的婚礼,故事梗概大略如此。于路途中,尚、泽德娜、妮农等人物的往昔被小说穿插其中呈上,各人自身的声音逐个浮现,回忆往昔多以过去的时态呈现,然而也并非全然这样进行。妮农美丽活泼,她钟情于年轻的意大利人吉诺 ,可很快她发觉自己感染艾滋病绝症病毒上身,一度心灰意冷到极点。妮农和吉诺最终决定结婚,以此来庆祝尚处于最美阶段的青春。两人就婚礼地点以及日期展开商量,说道:“吉诺知晓全年每一天是礼拜几。这本领是他赶集练就的。”他们打算在“六月七号,礼拜五”,于波河,就是Po入海口处的一个意大利村子举办婚礼。

全书的华彩段落是那婚礼一幕,其叙述是以将来时态去糅合现在时态的方式。叙述者这般告白:,“……婚礼其实尚未发生。然而就像索福克勒斯所明白的,一个故事的未来实际上一直是在当下的。婚礼其实还没开始。我会跟你讲述它的事情。”将来之中居然又存在着将来:于婚宴狂欢的叙事主体当中,插叙进的是如同电影闪进那样的场景,妮农预先就想见了自身未来病重的状况,小说是在狂喜当中交织着大悲哟。

翻译完成之后,心里仍觉得意犹未尽,所以去把文学教授拉尔夫·赫特尔,也就是那位写出讲述它论著的人,其论文也一块儿进行了译介,赫特尔把婚礼日期写成了“六月八日”,并非是我已然熟悉的“六月七号,礼拜五”,向教授本人询问这件事,才知道并非是笔误,他所依据的英国版确实存在另外一个婚礼日期,我为此感到震动。

《到婚礼去》

英语领域知名作家所创作的原著,一般会被划分成美国、英国这两个版本,它们是由不一样的出版社予以发行的,并且在各自所属地区的市场当中进行销售。我居住在美国,按照常理来说,自然而然地选用了纽约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的美国版当作工作时所使用的样书;英国版本是在同年由伦敦出版社推出的,我手头也存有。在英语国家发行的《到婚礼去》直至如今依旧是这两个版本的重印。英国版、美国版的页码相同,整体版式大致也是相同的,只是美国版独具匠心,会在每一章的开头多放置一幅塔玛(tama)许愿牌图案,除此之外,好像并没有什么区别。然而那“六月八日”却将原本想当然的情况给推翻了。就算我是个译者,我也得去追究两版之间的差别,最后我发现,英版和美版的文本存在好几处时间上的歧异,。

(一),第十六页,也就是英文原著的页数,泽德娜回想起自己离开爱人尚·菲列罗以及女儿后坚决回国的往昔之事,在她这思绪当中有这样一句话: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呢?在十七年前的那天晚上,她向尚询问关于签证的事情的时候 。并且要注意哦,这里英版是这样表述的,而美版则是“十年前” 。

(二)第七十五页,妮农刚被确诊感染艾滋病的时候,英版有内心独白,内容是:“爸爸,你能听见我说话吗?我二十三岁,就要面临死亡了。”美版中“二十三岁”是“二十四岁” ;第八十三页,妮农前往监狱探望把病毒传染给她的露水情人,她很愤怒地对他说:“二十四岁我就要死了。”这里英、美版是一样的 。

(三),全书最耐人寻味的版本差异出现在第一百十一页。英版把婚礼日期规定成“六月八号,礼拜三”,美版却是“六月七号,礼拜五”。这两个日子一眼就能看出年份不一样——一场婚礼,居然是两个年份?

在探讨时间歧异(一)(二)(三)先前,咱们需要先寻觅到参照时刻,进而搭建起一个牢固的框架,那样的时刻涵盖了布拉格之春。 ,。

约翰·伯杰下笔极为精细,通过明着写、暗中写的方式,去交代妮农成长各个不同阶段的具体岁数以及相应年份。尽管不止是这样,他依然额外给出充足的线索,以便我们能够去追溯妮农身为父母的尚·菲列罗、泽德娜生命里的某些关键时间点。小说当中提及了相当多的历史大事,其中,原著中译本页码第十四页所写的泽德娜“二十五年前”于布拉格读书,当时正是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而小说里提示的最晚发生的历史事件,应当是斯洛伐克成为独立共和国这一事件(时间为1993年1月1日),在中译本一百八十四页处,前往婚礼途中的泽德娜,其手袋里有“新办的斯洛伐克护照”。根据伯杰自己在纪录片《恩典的轻触》(A of , 1996)里的回忆,他花费了两年时间创作《到婚礼去》(此书于1995年出版)。从上述种种能够推测出:身为作家的那个人在1993年开始着手创作这部小说,并且把现实当中所存在的那个当下,当作故事里面的当下时间来用。也就是说,在小说刚开始动笔进行创作的时候,就已经将故事的当下设定为了1993年。

同样是第十四页,泽德娜在1969年圣诞节的时候逃亡到国外,经过辗转之后到达了巴黎,之后呢,她和未来妮农爸爸尚·菲列罗在声援捷克难民的晚会上邂逅了,晚会的时间从推断来看是1970年。值得一提的是,原著第十二页(译本也是同页)还交代了“二十六年前”尚·菲列罗和妻子妮戈尔()一起住在法国市镇莫达讷,妮戈尔因为无法忍受丈夫对社会运动的那份热忱,所以就弃他而去了。参照布拉格之春是“二十五年前”来看,可以知道妮戈尔是在1967年出走的;三年之后,尚就与泽德娜相遇了。

第第十四页到第十五页的时候,还讲述了一件发生在1970年10月的事情,智利这边有一位政治家,同时也是社会主义者的萨尔瓦多·阿连德,他赢得了大选之后,就任了总统,这件事使得当时正处于恋爱中的尚、泽德娜,产生了一个迁居到圣地亚哥的念头。到了11月,泽德娜告知尚说她怀孕了,于是两人做出决策想要留住这个孩子。而他们的这个孩子就是妮农,妮农肯定是出生于1971年的。

当女儿妮农六岁的时候,泽德娜通过电台广播了解到,有一百个捷克公民联合进行了请愿,进而,政治气候出现了转机,于是,她决定回去看一看,那个时候,她出国已经有八年时间了(15页,各版本相同)。小说没有明确说明,然而,这毫无疑问所指的就是《七七宪章》发表的那一年,也就是1977年。句号。

上一段的基础让我们能够探明时间歧异(一)。

美版呈现出与女儿分离的时间设定为“十年前”,这明显出现错误情形,原因在于,把1977年加上十年后得出的时间是1987年,此时间到不了当下,要知道,在前述小说动笔开始的时候,它最初设定的时间为1993年。英版设定与女儿分离的时间是“十七年前”,经过计算可以得出故事当下的时间为1994年,就小说在1995年出版这个情况来说,这样的设定是合理的。而美版所设定的“十年前”,出现了编校方面的错误。

现如今开始谈论时间歧异(二)。英版先是二十三岁,然后才二十四岁;美版一直都是二十四岁。英版不一定就自相矛盾。从发觉感染到去探监,妮农中间经历了好些事:她取消和男友吉诺的约会,用明信片告知他去做血检,还向监狱寄材料申请探监,经过等待,才得到狱方的批准。在这期间,甭管妮农有没有度过生日,她起码是更靠近二十四周岁了,在狱中脱口而出“二十四岁我就要死了”,合乎情理。这个时候她对青春流逝的感受肯定格外强烈。而倘若,英版那所谓的“二十三岁”是作者特意这样弄的,美版为何却又偏偏要用两个“二十四岁”呀在?我们把它称作疑问(I),先放到后面再去讨论!

到了时间歧异(三),那种不可能处于同一年份之上的“处在某个礼拜五的六月七号”(是美版的情况)以及那个“处在一周当中礼拜三的六月八号”(属于英版的状况)。显而易见地,这就需要我们从事这样一种探究,也就是:“那场婚礼是在哪一年举办的呢?”。

先开始探讨一下,故事的当下被设定在了哪一年。中译本附录的赫特尔论文做出了总结,关于故事的当下时间框架,它起始于复活节礼拜天,这个时间通常是在3月底4月内,它终结于当年6月上旬的一场婚礼,这场婚礼的叙述采用现在时态并且糅合了将来时态,其效果仿佛如同当下。故事的当下并没有跨年度。所以,询问婚礼是在哪一年举行,这就等同于在问:哪一年属于故事的当下?

先前讲述过,在小说刚开始动笔的时候,将故事当下设定成了1993年,它与两个事实不相契合,。

(a)故事中妮农1971年生,现年二十三/二十四岁;

(b)经万年历查询得知,1993年6月7号是礼拜一,1993年6月8号是礼拜二,这两个日期和美国、英国版本的婚礼日期都不相符。

似乎伯杰有所疏漏了,这本小说耗时两年才创作完成,而此时已并非刚开始动笔的1993年了。其笔下所提及的“二十五年前”“二十六年前”之类的表述,原本应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更新的。鉴于妮农出生于1971年,当时年满或者即将年满二十四岁,按照常理推断,故事发生的当下年份应该是1995年。可是经过查阅万年历发现,1995年6月7号是礼拜三,1995年6月8号是礼拜四,这与美、英版本中的婚礼日期均不契合。

伯杰计年算不得足够周密,然而其意图足够清晰,它提示出了女主角的生年,阐明了她的年龄,还凭借“几月几号,礼拜几”相互交叉的那个点,使得婚礼年份能够被读者确定下来。既然婚礼并非在1995年,那我们就来瞧瞧周边的年份。按照万年历,1994年的六月八号确实是礼拜三,这和英版的婚期相契合。1996年的六月七号,果真就是礼拜五,让美版的婚期也得以落实了。

当下可以来谈一谈疑问(I),英版里面的妮农此时此刻的年龄从当初的二十三岁发展到了如今的二十四岁,如果跟年龄对比的情景来比较,会显得较为年幼,这就导致会让1994年这个时间靠前的年份变得相对要更为可信一些,实际上,英版的故事大概内容清楚说明妮农“正是二十三岁,将会因艾滋病而离世”(这条文案被中译本沿用了),英版中的妮农看起来比较年轻,这跟该版本将当下加上婚期定下在1994年这个事实能够相互证明,美版的两个二十四岁放在稍后再去谈 。

综合来看时间歧异的(一)部、(二)部、(三)部这三块内容,英文版本在各个方面整体显得处处合乎常理,而美国版本却在(一)这部分存在明显的错误之处,具体是“十年前”这个表述有误。英文版本呈现出来的表现显得更为出色,此外,伯杰身为英国的作家。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最终做出决定,把英文版本设定为翻译所凭借的“优质版本”,慎重庄严地将婚期修改成“六月八号,礼拜三”,并且叮嘱编辑在中文译本的前面添加:“根据英国出版社1995年的版本翻译出来。”。

美版存在些细微差错,我们没必要将带有婴儿的洗澡水一同倒掉;它所体现的“六月七号,礼拜五”状况依旧可能有着深远意义。首先得清晰,这绝不是书写失误、排版错误,考虑到约翰·伯杰所拥有的高声誉,肯定也不是编辑擅自改动。针对这种情况,赫特尔教授回复邮件表明,要是有更改那必定是伯杰本人做的,婚礼日期看来对于这位作家颇为重要,至于为什么会有两个版本不一样,那可就不清楚了。上文谈及的时间歧异(三),为了追求简练,仅仅提到英版的婚期是礼拜三,美版的婚期是礼拜五,实际上存在的差别不只是这些,书中还有运用其他“礼拜几”信息与相应版本的婚期进行配合的做法。比如说,尚·菲列罗骑着摩托车前往婚礼的时候,从法国山区进入到意大利地界,清晨在山路遇到了牧羊人并且进行了交谈,牧羊人问他今天是不是礼拜天,英版的摩托车手回答的是“礼拜一”,美版回答的是“礼拜三”(原著42页),各个与相应婚期之间留出空当两天, 。在进入意大利之后,摩托车手于波河边,在几个网络黑客少年的小屋度过了整整一宿(可以据此推断出,英版对应的是礼拜一的夜晚;美版对应的是礼拜三的夜晚);沿着另外一条路线赶来的泽德娜,在同一天的夜晚,却是于跨境大巴之上度过的。第二天,在英版所处的时间应是礼拜二,在美版所处的时间应是礼拜四,摩托车手在码头接到了泽德娜。就在这天晚上,也就是婚礼的前夜,两人已然抵达了目的地,小说明确说明泽德娜是在下榻于举行婚礼的村子里的;在婚礼当天的拂晓时分,她被面包车发出的声响给吵醒了(译本202页)。并且,还有另外一处存在歧异的情况,在英版的十一页,其中提到在礼拜三举行结婚仪式,在这里,摩托车手通过电话向未来的亲家公说了这样一句话:“礼拜二咱们就已经处于在一起的这种状态了”,明眼可见,这里是把两人在婚礼前夕也就是礼拜二那天的碰头,也一并算作为“在一起”;而美版的表述则是“礼拜五咱们就在一起了”,意思就是在礼拜五举行婚礼的这个当天,才正式被认定为大家处于“在一起”的这种状况。各种各样的细节,完美融合,毫无疑问这乃是作者的精心之作。

故而,“六月七号,礼拜五”究竟蕴含着怎样的微妙深意呢?哪怕它,或者英版的“六月八号,礼拜三”,如同乔伊斯的“六月十六”那般,属于一种暗码、私人纪念日,可我们却根本无从知晓,那就让我们将精力聚集于有着实证依据的年份事情上吧。前面提到的和它相契合的年份是1996年。然而妮农出生于1971年,她二十四岁的时候是在1995年,也就是小说的出版年份。把1995设定为故事之中的当下情形,难道不是最为合乎情理的吗?美版却偏偏选择绕路前行,一下子迈进未来,将当下加上婚礼设定为1996年。美版着重于故事的未来性。

回到疑问(I),前面提到的英版妮农,先是二十三岁,然后是二十四岁,其年龄相对偏小,它朝着较早的一年,也就是1994年去靠近。同样的道理,美版妮农有两次都是二十四岁,其年龄相对偏大,它是在为较晚的一年,也就是1996年增强相关的说服力。

伯杰没有同时去改动,“二十五年前”所发生的布拉格之春事件,(此事件在14页)等那些指涉故事当下的时间说法,这就致使,居于时间轴较远一端的,(也就是1996年)美版故事当下,比英版含有较多矛盾。但是要注意,他在任何版本当中,都从来没有写出婚礼的年份,所有的一切都是隐含着的,那一处二十三/二十四岁的歧异,也是很微妙的差别。虽然“二十五年前”这样的说法是计少了,一般读者并不会看出其中的漏洞。

约翰·伯杰

除工作所需的像我这种特殊读者外,试问有多少人会兼读英美两版,还留意那当中不太容易被发现的细微差异呢?我并非故意装作一本正经。作家清楚读者很难察觉到,却依旧如此安排,这事说它别具匠心也行,讲它任性也没错。伯杰这般“任性”,是想向读者传达些什么吗?他把事情处理成全然像暗中行事般,也许更想对自身吐露点点,同时去应付好贸然追问的记者。要晓得,《到婚礼去》这个故事于他而言是极为贴近自身的 。在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的交接之际,艾滋病那时还依旧是被视为世纪绝症,致使无数人因此而深陷如同地狱般的苦难状况当中,这也使得其亲友内心痛彻心肺;在欧美地区一些大都市里那些同性恋男性群体之内,病魔所夺走的是整整一代堪称精英的人物。苏珊·桑塔格因为看见了这样的情况并有所感触,从而撰写了《艾滋病及其隐喻》这本书(AIDS and Its ,1989),伯杰是桑塔格的好友,同样有朋友患上了艾滋病,他表示说这疾病对于他而言“并不是那么距离得遥远的事情”,他感觉到自己也需要去做些什么,于是就开始动笔写起了《到婚礼去》 。哪曾想到,小说写到半途之时,想象居然和现实哀伤地交汇遇合:投身电影导演行业的他的儿子雅各布的妻子,被诊断感染了HIV。鉴于此情况,他曾一度思量着要摒弃这部小说,而后才下定决定继续完成撰写,于此期间还在一旁照拂着儿媳。书籍出版没多久,儿媳便因艾滋病离世了,那是在1995年。

因而,英版与美版近乎隐匿的时间差别,于出版的那一个年份,致使读者当下步入一条他们难以察觉但确实存在的语义岔路,在这里故事奇妙地出现分歧:它要么回溯1994年,已然发生;要么展望1996年,尚未到来——恰似古罗马的双脸门神雅努斯一样,既面对往昔,又面对未来(说来也凑巧:和第一个音节拼写相同)。雅努斯掌管过渡、产生、旅程、流通,这些都属于《到婚礼去》的主题,伯杰自己讲过,To the题目的关键用词是介词to。开始与终结之神是雅努斯,一月一号是其圣日,沿用至今表示“一月”的单词意即之月;古人缔结婚姻时崇拜的神明是雅努斯,关于妮农,吉诺说过他们俩“结婚那天会是她重生的开始”,在210页,译本如此,下同 ?小说仅有一回提及罗马,原因在于婚礼广场那儿存在一棵悬铃树,其表述为:“在往昔的许久之前,于一棵悬铃树那被挖空的树桩之内,有一位罗马执政官举行过一场招待十八名客人的晚宴”(221页),虽说只有这一回,然而我们万不可忘掉举办婚礼的所在之地恰恰是意大利,小说还着重指出意大利人是活在当下的(“天才全都施展在享受方面”“与斯拉夫人恰好相反”,173页)。既然这是一部,蕴藏着无数神话典故,以及文学象征的小说,(参见赫特尔,亦见拙文《〈到婚礼去〉的重负和恩典》),伯杰可能暗中运用了雅努斯象征,来喻示这婚礼,既存在于过去,又存在于未来的二重性。这么说当然是我的猜想,绝非考证,但也不妨以王尔德的理论来审视:评论是在作品之内进行创造(a a)。如赫特尔所说,小说征用了古罗马以来,西方文学里恒久不衰的一个主题——diem:把握今朝、及时行乐。雅努斯存在于当下之时,把控着时间,过去之门与未来之门同时为他而敞开。“过去之事不可挽回,未来之事尚可追寻。”于往昔而言,妮农曾有过一个给她带去死亡前景的露水情人,实在令人哀伤叹息;然而在未来,她依旧会拥有一个给予她生命希望的丈夫,又是何等幸福!然而,我们也不能忘却《到婚礼去》具备的元小说性质,它被设定成一个由希腊盲人饱含深情构想出来的故事,是由各种嗓音合成的祈祷、寄盼。而激发盲人想象的、作为故事模特儿的妮农,其真实人生际遇或许和小说截然不同,她好像患了重病,预定的婚礼已然告吹(第4、5页) 。希望和失落双生在那儿,在音乐里,(227 页),就如同生死、福祸相互依存那般,就如同想象与现实相互交织而成这样,就如同灵性与物质不可分割类似:这种种辩证关系,自始至终内蕴于《到婚礼去》,是故事的精神张力所在处。难道说,伯杰放弃最符合逻辑的当下一年(1995)年,借助 1994/1996 作出双重的安排,是在暗示当下对应的时间之门同时向过去与未来启开吗?不禁唤起我对波兰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的有着玄学意味电影作品《薇若妮卡的双重生命》(La vie de Vé)的回想,在那影片内波兰少女于登台进行演唱之际突然心脏病发离世,而那位跟她容貌极其相像、心脏同样脆弱不堪的法国姑娘在冥冥之际好像有所触动内心之感,因而当即决定停止学习声乐,似乎就这样回避了自身的夭折。伯杰赞誉基氏身为“电影小说家”;当我对他塑造的妮农展开思考,其拥有双重婚礼日期以及年龄存在差异这一情况时,总是会隐隐约约觉得她恰似极为相像的两个女子一样,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命运。关于基氏电影的另外一个译名《两生花》,话说花开有两朵,这里要各表一枝。也许能够这么讲,伯杰,他用其中一枝去悼念那些已然绽放且凋零消逝于往昔岁月的逝者,而另一枝呢,是属于未来的花朵,是献给在世之人的。这或许预告着一颗满怀希望的果实即将出现,又或者是一次命运的陡然逆转。毕竟,在美版当中,1996年步入婚姻殿堂的妮农,相较于1994年结婚的她,整整多了两年时间。而这两年时间,那可是极其关键的。因为在婚期快要临近的时候,医生曾经对吉诺说过,能够指望妮农在接下来还会拥有“两年、三年、三年半的美好时光”。和英版文案不一样,美版压根儿没提到妮农“会因艾滋病而死”,这说不定不是偶然的 。

成也恰是1996年,这一年成为了艾滋病治疗史上的一个转捩点,发明鸡尾酒疗法的华裔美籍 医生何大一在这年当选美国《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鸡尾酒疗法 的推广致使艾滋病发病率在欧美迅速降了下来,慢慢地,艾滋病感染在世界发达地区变成了一种能够有效控制的慢性病,文学创作凭借想象力融入现实,科学进步同样也对小说的天地产生着干预 。伯杰必然会为人间悲剧数量的渐少而感到欣慰,可他的这部杰出作品并未因成为旧闻就被埋没,而是凭借其具有超越性特点的文学质量常常被阅读且每次阅读都能带来新的感受:每一回重新翻阅,就如同再次踏入那个特定的当时情景之中。

在一篇写于一九九一年向詹姆斯·乔伊斯致敬的散文当中,伯杰这般写道:“现今,五十年之后,我持续过着由乔伊斯倾尽巨大力量为我筹备的生活,我成为了一名作家。在时依旧懵懂无知的年纪的时候,是他向我指明文学与一切等级体系为敌,同时去区分事实跟想象、事件和情感、主角以及叙述者,那便是停留在旱地上,永远都不启航。”《到婚礼去》从创作起始,一直到传播开来,在从作者那一侧到达读者这一侧的进程里,都存在种种“事实与想象”始终在交织不停、难以分解。妮农的生死,本就属于小说范畴,和咱们能有啥关系呢?可是呢,她并非凭空虚构出来的角色,她所代表的,是那千千万万曾遭受艾滋病折磨的当代女子。我们感觉她仿佛就在身边,所以才会一直记挂着,也正是因为这份萦绕心头没法驱散的牵挂,使得一部文学作品能够持续不断地流传下去,保持着长久的生命力 。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伴游招聘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