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酒吧连喝6杯烈酒后不幸死亡,责任该谁承担?
酒桌文化
中国的酒席习俗是一种由来已久的社交传统,不良的酒席习俗也随之产生,在酒席习俗的情境中,酒不再用来品味、享受,而变成了人们用自残手段来展示“情谊与勇气”的媒介。
酒量越好、胆子越大的人,越容易得到“酒桌文化”的认可和称赞。酗酒被看作是“胆识和尊严”的体现。随着生活条件变好,劝酒的风气愈发猖獗,王某并非第一个在酒席上丧命的人,而关于喝醉后身亡的报道也接连不断。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超过十万例酒精中毒导致的死亡。
大学生王某的死该由谁来负责?
京师律师事务所杨坤律师表示,国内法规并未清晰界定酒精所致伤害的责任划分,此案需按普通侵权事件处理。她指出,通常情况下,醉酒者王某、酒吧管理者及同饮伙伴,都理应明白短时间内大量摄入高度白酒可能造成死亡的结果,然而他们依然参与或怂恿酒局,放任他人过度饮酒,且未加以制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有人因为有过错而损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假如法律上推定这个人有过错,而他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中,酒吧从业者售卖烈酒的行为,同饮者怂恿醉酒者继续饮酒的举动,以及醉酒者高估自身酒量的表现,三者共同促成了醉酒者最终身亡的结局,这些行为都与该结果存在关联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两个或更多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时,如果可以明确划分责任比例,那么各方需要承担与其责任相符的赔偿;如果难以确定责任大小,那么应该平均分担赔偿费用。
杨律师指出,就这起事件而言,不能将责任完全推给任何一方,酒吧方面、王某本人以及他的同伴,都需要为王某的离世分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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